“苟利于民,不必法古”是出自西汉时期淮南王刘安所编撰的《淮南子·汜论训》之中的一段话。其整句话的意思是:只要是做对于百姓有意义的善事,那大可不必严苛的按照“古典”中所记载的步骤来行事。
朝代:西汉;编撰者:淮南王刘安
鲁昭公有慈母而爱之。死为之练冠,故有慈母之服。阳侯杀蓼侯而窃其夫人,故大飨废夫人之礼。先王之制,不宜则废之;未世之事,善则著之。
是故礼乐未始有常也。故 圣人制礼乐,而不制于礼乐。治国有常,而利民为本;政教有经,而令行为上。苟利于民,不必法古;苟周于事,不必循旧。
夫夏商之衰也,不变法而亡。三代之起也,不相袭而王。故圣人法与时变,礼与俗化,衣服器械各便其用,法度制令各因其宜,故变古未可非,而循俗未足多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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