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子发票销售方名称和备注名称不一致不可以。因为电子发票上面的名称在不管任何时候都需要保持一致,如果要发生名称修改可以到电子税务部门进行申请修改,将电子发票上的名称修改成自己想要修改的名称即可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中指出:
1、发票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;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。禁止私印、伪造、变造发票;
2、发票防伪专用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生产。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;
3、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税务机关对发票印制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,严格审查印制发票企业的资格,对指定为印制发票的企业发给发票准印证;
4、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。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,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。发票监制章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。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;
5、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;
6、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,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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